央廣網上海11月5日消息(記者周洪)《旅游法》正式實施一月有餘,隨著usb“零負團費”、“購物點清除”的終結,不少旅行社在等待細則出台的同時,已開始調整戰略,其中“先旅游後付款”模式受到不少游客青睞。
  今年年初, 大通旅游推出“先旅游後付款”產品,一度引發社會的廣泛關註,但由於種種原因,其規模一直不大,僅每周開行一條線路。而隨著《旅游法》頒佈,契合市場需求的“先旅游後宿霧付款”系列在悄然擴容,產品從最初2條線路增加至9條線路。銷售人員解釋道,《旅游法》使不少游客都開始重新定義旅行產品的好壞,在價格均有上漲的情況下,大家都更關註旅行社本身的服務質量。
  “先旅游後付款”即在顧客與旅行社簽訂合約的同時附著一份包含游覽承諾、車輛承諾、用餐承諾、服務承諾在內“承諾書”,游玩過程中若有超過2項以上不達標可拒絕付款。記者瞭解到,該系列推行系統傢俱已半年有餘,期間無一游客拒付款,約束旅行社的同時本身也是對產品服務質量的肯定。
  大通旅游副總經理何一偉介紹,隨著產品的不斷細化和完善,“先旅游後付款”產品的“承諾數量”將逐漸增加,服務標準也將從“初級”的“硬件配備標準”升級為“高級”的“人性化軟件標準”。  (原標題:《旅游法》實施“滿月”餐飲設備 上海“先旅游後付款”受青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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